近日,“江苏无锡朱女士申请销毁丈夫婚外胚胎遭拒案”持续引发关注。
今天,也就是2026年8月8日,是朱女士和丈夫结婚的第20个结婚纪念日,她告诉记者:“没有特别的安排。”
此前采访中,朱女士告诉记者,她和丈夫同年,1981年出生。2005年两人在同一家公司上班相识、相恋,2006年8月8日结婚。2026年,两人迎来了第20个结婚纪念日。
2026年8月8日是朱女士和丈夫结婚二十周年的纪念日。
朱女士此前表示,去年为了让结婚纪念日更有意义,一家三口专门前往五台山旅游,然而行程结束后,丈夫竟直接去了第三者所在的城市,直到后来她才发现,原来自己一直生活在欺骗里。
对于这个结婚纪念日,她表示,自己并没有做特别的安排,“可能这是个转折点吧,选择遗忘过去,让自己面对一个重生的生活,重生!”
目前,原定于8月11日开庭的男方起诉离婚案件已延期,具体开庭时间尚未可知。
当事人朱女士回应,她不会停止自己的维权步履。
同时,朱女士也表示有网友质疑自己下一步会不会进行直播带货,她表示“我不可能做这个事情”,自己站出来发声目的不是要起号成为流量明星将来带货。自己没有带货的身体条件,2019年下半年曾做过肺癌手术,2022年又经历两次手术,目前身体处于稳定期。
朱女士在采访时也再次对丈夫所称“胚胎已销毁”的说法提出质疑。
8月5日,朱女士的丈夫唐先生曾对媒体表示,已经在三方律师见证下向医院申请销毁该胚胎。但朱女士称,自己从未收到任何官方书面通知,“没有原告在场,也没有法院公证,他们是怎么完成销毁的?” 在朱女士看来,无论培育还是销毁胚胎,都需要合法夫妻共同申请,并经伦理委员会审批,“办个假证就能做胚胎,销毁的时候连证都不用,这种流程如果能走通,会给社会造成非常恶劣的影响。”朱女士表示。
此前报道:
朱女士告诉记者,她于2019年被查出肺癌,和丈夫育有一女。去年10月,她发现丈夫与另一女子伪造结婚证,在上海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进利用辅助生殖技术培育了受精卵。
随后,她持真实结婚证申请销毁该胚胎,遭到医院拒绝。朱女士将丈夫、第三者和医院起诉至法院,要求销毁胚胎、医院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、涉事女子公开赔礼道歉等。7月30日上午,朱女士诉丈夫、第三者及中山医院的人格权纠纷案在上海徐汇区法院开庭,未当庭宣判。
庭审前一分钟,她收到无锡市梁溪区法院传票——丈夫已起诉离婚,定于8月11日开庭。
起诉状中,离婚事由写为“婚后长期相处不和,矛盾频发,冲突不断升级,夫妻感情日渐疏离,最终完全破裂。”
朱女士丈夫起诉离婚,离婚事由是夫妻两人长期不和。
此外,起诉状的诉讼请求部分,五项内容均勾选了“无”:无夫妻共同财产可分割、无夫妻共同债务、无子女抚养费争议、无探望权争议、无离婚损害赔偿。
“我一直说这个胚胎在,我不会离婚的”,并表示从去年一直到现在,丈夫一直逼着她离婚,为此双方还多次报过警。“就是想让我答应离婚,给他的这条非法的路径穿上了一个合法的外衣,我不能来助长你这种非法的行为还通过合法的途径,将他们婚外胚胎这样一个结果来合法化”。
朱女士就丈夫及第三者“伪造国家证件”一事提交刑事立案监督申请,此前二人分别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。
8月3日,针对“患癌妻子申请销毁丈夫婚外胚胎遭拒”一事,丈夫唐先生主动联系媒体发声,他承认胚胎的存在,并表示“我们一直以来都是愿意配合销毁胚胎的。”关于网传的“离婚起诉书写了五个0、无赔偿方案”的说法,唐先生称2025年11月,双方沟通过财产分割方案,目前仍愿意按该方案执行。在照顾妻女方面,唐先生强调自2025年11月分居至今,仍在按月支付生活费,承担女方的社保,保留其绑定的信用卡供日常开销。
8月5日,唐先生再次向媒体回应称,当日上午,在女方(第三者)、医院负责人及男方三方律师的共同见证下,已向医院正式申请销毁涉案胚胎,原配朱女士不在现场。后据唐先生的律师阮女士确认,涉事胚胎已经销毁了。5日晚,朱女士告诉记者,其对此事并不知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