酒后休息数小时,自认为酒精已代谢,心怀侥幸执意驾车上路,殊不知交通安全红线绝不容试探。近日,一名男子酒后驾驶被南明交警查获,用真实案例为广大驾驶人敲响警钟。
7月16日夜间,南明交警一中队民警在都司高架路开展夜间查缉,严查酒醉驾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,次日凌晨0时51分,一辆号牌为贵AK13**的小型轿车驶入卡点,现场排查中,民警发现该车驾驶人身上有酒味,随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,经查,检测结果为38mg/100mL,已达酒驾标准,确认驾驶人胡某某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。

据胡某某供述,其于16日晚饮用啤酒,休息至次日凌晨后从南浦路驾车上路,不料路上被查。谈及违法原因,胡某某认为自己“喝得不多,凭经验,休息几小时后应该没问题”,看到检测结果后,胡某某急忙询问民警“我可以喝点水再吹不?”被民警拒绝后,胡某某表示对检测结果无异议。
“常在河边走,哪有不湿鞋”,漠视道路交通法律法规、依赖侥幸心理违法,终将付出代价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相关规定,胡某某饮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,面临记12分、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,并处相应罚款的行政处罚,同时其需完成交通安全满分学习及科目一考试,方可重新取得驾驶资格。